「只要揭露陰影、擁抱黑暗,就能整合內心、發出光亮。」——《陰影,也是一種力量》
是否試想過,理想中的自己是什麼樣子?是否是個社會成功人士亦或者是個有著幸福美滿家庭的人?
不管是哪一種,不可否認的,多少會參雜些外在因素的影響。
發現了最真實的自己,卻因為社會規範,而不斷的否認或逃避,這不也是一種制約嗎?
『厭世』
這個詞彙所代表的不是只單純的厭惡著這個世界,
而是對這個腐敗的社會失去了信心,進而對人生與人心產生不信任感。
用最通俗的話語來描述,法律與民生(在bdsm圈,可以用法律與SM來比喻),不也是一種互相抵觸的關係嗎?
什麼是正確的?法律就一定反映了社會規範嗎?就一定是眾人所期望並認同的嗎?
為何會有人說法律與政治界很腐敗?是否因為普羅大眾無法理解判決?亦或是因為所謂的「正義」本來就是千人千面?
這一連串的問題,卻也是法律與BDSM迷人的地方...
在思考這些問題的同時,對自我無能為力的無力感,正是刺激並推動這個社會改革的一大助力。
因愛莫能助,所以想改變。
因不甘心,所以踏入這個圈子。
因想讓下一代不用再因為自己喜歡的職業與興趣相互矛盾,
或是遭遇不合情理的待遇,而努力。
但與此同時,陰影面的自己,卻也沈迷於這種深陷腐敗的快感,到無法自拔的地步...
越是瞭解法律,就會發現所謂的社會不是以公平為基準,而是以一般人的道德標準來規範。
越是深陷於SM,就會發現大多數人都會歧視與孤立自身無法理解的行為或思想。
但我們能說他們是錯的嗎?
不能。
因為社會規範是為了維持秩序與群體而存在的。再者,法律也不是不會隨著社會發展與時俱進。
固然是慢了點,且從中得來的成果,是建立在少數人的犧牲上。
雖然殘忍,可是循序漸進也是進化必要的一環。
回到陰影的議題,與其逃避最赤裸的自己,不如接納本身的黑暗面,並與之融合。
舉SM為例,為何不朝著讓社會認可並接納這個有爭議的興趣,而去努力抗爭呢?
倘若只是遵照法律行事,那何嘗不是被社會這個框架所束縛的傀儡?
在社會還未能接受改變的情況下,擁有自我思考的能力,並在未來某天時機到之時,伺機而動。
當你有了機會,為何不試著盡自身的能力去感化或改革它呢?
能屈能伸,隨遇而安。
「施展抱負」,聽起來不是很美妙嗎?
最後贈與一句。
“其實我們的淺意識中,都藏著一把讓靈魂解脫的鑰匙。
只要我們懂得開啟,就會發現,原來我們的陰影,就是我們唯一的出口和解藥。”——《陰影,也是一種力量》
我找到我的鑰匙了。
借問,你找到了嗎?
留言
張貼留言